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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注册考试承诺制内容及材料规定!2021-01-13 15:55:15

实时新闻

责任编辑:人社部发布分享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对部本级办理的24个事项承诺制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涉及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消防在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110号

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经研究,部里制定了《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6日

       通知同时对事中事后核查进行了明确

      “针对事项的特点等确定具体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事项和对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申请人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依规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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